这天,一个头生白发,一个一头黑发的两个男人,身穿便服,在不知道多少内卫的护保护之下,一前一後,大摇大摆的行走在燕京城。
他们先是去燕京城出了名的八大胡同逛了一圈,然後才去了城有名的饭庄吃饭。
这顿饭,是头生白发的男人,主动从袖口掏出金叶子买的单。
这也是他从继承了父业之後,第一次自己掏钱结账。
虽然这钱,是从身边随从口袋掏出来的,但这的的确确是他第一次结账。
一顿饭吃完了之後,头生白发的李姓男人,站了起来,背着手向外走去,虽然脸上带着笑容,但是脚步已经非常虚浮了。
“只可惜,咱们已经是这个年纪了。”
他回头看向跟在身後的沈姓朋友,颇有些感慨的说道:“要是能年轻个十几岁,你我便可以结伴,去天下到处走一走,要是碰到冤假错案了。”
他笑着说道:“你我再亮明身份,吓死那些作恶的贪官污吏。”
“想起来,就觉得畅快。”
沈姓男人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微微低头道:“等您调养好身体,再选好继承人,臣便陪着您在天下四处走一走。”
李姓男人回头,笑了笑:“那好,咱们说定了,我一直想去西安府看一看,看一看旧日的长安城,现在是什模样了。”
“还有。”
这男人笑着说道:“在外面不要一口一个臣的,怕别人听不见怎?”
沈老爷跟着笑了笑,开口道:“是。”
此时是日落黄昏时分,这半头白头发的男人,背着手,走在燕京城,抬头看向天边的落霞,长叹了一口气:“真好看啊。”
“不知道此时建康,又是一副什光景。”
沈侯爷也看向天边晚霞。
“夕阳无限好。”
他说到这,就住口不语。
李皇帝回头看向他,若有所思:“似乎应有下半句。”
沈老爷微微叹了口气:“只是近黄昏。”
“好句。”
这男人拍掌,感慨道:“从前在建康的时候,我一心想着做成迁都这件事,那时候觉得自己心刚强的很,住在哪都是一样的,现在搬过来才一年多时间。”
“我就已经有些思念故乡了。”
他生在建康,长在建康,一辈子四十年左右的时间,有三十九年都在建康。
要说一点都不想,自然是不可能的。
说到这,他回头看向沈侯爷,微笑道:“到时候,让人在建康给朕立一个衣冠塚,埋在皇考皇妣陵侧,想回去看看的时候,说不定也就能回去了。”
沈毅微微低头道:“外面天寒风大,我送您回家罢。”
“莫要冻着了。”
李皇帝犹豫了一下,然後点头道:“好。”
他张开手臂,深呼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,然後背着手,朝着皇城走去。
“下辈子,说什也不当皇帝了。”
沈老爷跟在他身後,微微叹气,没有说话。
两个人一直走到皇城门口,沈毅才躬身行礼道:“陛下将养身子,臣家事情不少,这就回去了。”
“好。”
皇帝笑着说道:“朕已经抱孙子很多年了,你也抓抓紧,该抱孙子了。”
这个时代的人,成婚都极早,沈毅与皇帝都是十七八岁就成婚,他们的孩子,也都不小了。
皇长子李望,已经二十岁出头了。
他早已经成婚,并且有了孩子。
沈老爷低头,笑着说道:“人生真是奇妙,不知不觉,已经到了这个年岁了。”
皇帝哑然一笑。
“你还年轻的很呢。”
这话似乎话有话,沈老爷叹了口气道:“臣也不年轻了,当年在东南剿倭的时候,也受了些暗伤,眼见着就都找上门来了。”
怪只怪司马老贼太狠,以至於後世之重臣,身体太好似乎也会成为罪过。
好在这个世界似乎没有司马老贼,至多是有类似之人,让沈李之间,有了些缓和的余地。
二人在皇城门前告别。
此时,宫灯高挂。
沈老爷背着手,行走在燕京冬夜的冷颇为复杂。
………………
五日之後,沈侯府小侯爷大婚。
满朝文武,能叫得上名号的,基本上悉数到场,包括中书的几位宰相。
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沈老爷现在不管是威望还是权柄,都是朝廷仅次於皇帝的人,实打实的一人之下,万万人之上。
民间有些不怀好心的人,暗地称呼沈毅为“二皇帝”。
这样一位大人物,家的嫡长子成婚,朝廷的官员们自然不敢不给面子。
哪怕背地再瞧不上沈毅,这会儿也一定是要过来捧个场的,毕竟大陈朝廷人所共知。
沈侯爷是个小心眼子。
这天,沈侯府从早上开始,就变得异常热闹。
不过,这会儿沈家上下的事情,已经不太需要沈毅亲力亲为了,除了沈家的下人上下忙活之外,更多的是沈家的下一代人,也就是沈渊那一代的兄弟们,在府中上下忙碌。
而沈毅与沈,只是负责招待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,比如说中书的几位宰辅,以及大九卿级别的人物。
忙活了一个上午,临近中午的时候,一个熟人匆匆到来,在正堂见到沈毅之後,这人躬身拱手,客客气气的行礼之後,开口笑道:“恭喜太保,今日喜得儿媳,下官来迟,还请太保恕罪。”
沈老爷似笑非笑的看了看来客,开口笑道:“周尚书这会儿才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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