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修真小说 » 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!最新章节列表 » 184 她想要放手了。(大结局十四) (2/3)

184 她想要放手了。(大结局十四) (2/3)

文/愉安
男人时,谁能不动心?

谁能不想要与他长长久久?

她不过是个平凡的,自卑的女孩儿而已。

她比不过凌乐乐的家世,比不过凌乐乐的才貌,代替不了凌乐乐在顾以珩心中的位置。

她能做什么呢?

耍一点小小的心思想要留在顾以珩的身边,陪他久一点,再久一点。

只是,小小的过错一再累计,她终于酿成了大患。

在阿曼的那天,罗浩天临走时给了她一包氰化钾。

他用宋小离落在他手里的那些把柄威胁她,让她再一次接近顾以珩,然后他投毒。

氰化钾,无色无味,只需一点点,足矣让人死去。

按照罗浩天的意思,宋小离有机会,最好能一同将杜鸿文,凌一坤等人全部毒死。

毕竟,她的身份与他们之间关系微妙,如果她处心积虑想要做到这一点,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但是,宋小离没有。

杜鸿文资助过她上学,虽然她不屑这样的恩情,但她还是记得。

顾以珩爱凌乐乐,她怨恨,愤怒。

但真正让他去死,宋小离舍不得。

所以,她一再拖延时间,直到她发现自己怀上了罗浩天的孩子。

如此,总算是找了一个不算借口的借口。

她说自己怀孕身体不舒服,怕不小心露出破绽,得等生完孩子再实施计划。

可丧心病狂的罗浩天又想出了另外的计谋,这个计谋比直接要仇人的命更让人期待。

凌乐乐怀孕了,她肚子的孩子太过于特殊。

一个小小的婴儿融合了他所有仇人的血脉。

只要弄死这个婴儿,自然,他的仇人们肯定是生不如死。

所以,才出现了顾少辰满月当天被掉包的事情。

穆同也是后来才知道,顾少辰的确是被化过妆的宋小离偷去了。

但宋小离交给罗浩天的那个孩子却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。

暴雨肆虐的那晚,顾少辰一直在菜市场旁边的那栋小区楼上安然熟睡着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小二黑一直不愿意离开的原因。

只不过当时顾以珩救人心切,并没有仔细彻查。

直到他和罗浩天在海边的悬崖上拼死一搏时,他才发现那个一直熟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儿子。

但是,那时候他已经无法向凌乐乐说出真相。

罗浩天不知情。

他是不认识自己的孩子的。

因为宋小离和他的孩子出生之后便养在穆家,那个可怜的小婴儿从出生到死亡,他作为亲生父亲也只是在当晚匆匆见过那一面。

并且,也是他亲手给自己的儿子捆上了那枚小小的定时炸弹。

将两个年龄相差一天的孩子掉包,宋小离也曾无数次地纠结过。

一边是顾少辰,一边是她自己的儿子。

她将顾少辰抱在怀里,然后又放下。

反复多次,她终于是凄然一笑。

他是凌乐乐的孩子,她恨不得让他去死。

但他又是顾以珩的儿子啊,她那么爱他,他的儿子,她怎么能去伤害呢?

当宋小离将自己刚满月的儿子交给罗浩天时,她看到罗浩天嘴角那抹残忍的笑,霎时间心如死灰。

也好。

就这样吧。

让他亲手将这一切罪恶埋葬,然后,她陪着一起。

世间再没有了任何的纷争烦恼,这些年她过得太累了。

累到极致,处处小心翼翼却是赢不回顾以珩的心。

她想要放手了。

****

半年之后。

锦城,医院。

秦朗最近总是帝都和锦城两边跑。

像凌乐乐上一次脑部手术一样。

邪魅的五官消瘦了不少,他坐在病床上,拿了毛巾给凌乐乐擦手。

一根一根手指都不漏下。

从手背到指尖,格外的细致。

再换过一张毛巾,他的手碰到了她的脸。

脸颊上那道长长的伤疤已经褪疤了,紫红的颜色也在变浅,不再像之前那么狰狞。

虽然不好看,但,并不太影响她整体的美观。

毛巾轻轻拂过,秦朗撩了撩自己额头上的碎发,那里,他也有一块伤疤。

“乐乐,其实我俩挺有缘的,你没发觉吗?”

他将凌乐乐的手指拿起来摸自己的疤痕:“摸到没?这叫情侣伤疤啊,以后,我俩一起,谁也不嫌弃谁。当然,你比我漂亮一点,如果要嫌弃,我能允许你嫌弃一点点。”

秦朗自说自话,又将凌乐乐的手轻轻放进被子里。

忙完一切,他起身去了窗边。

眨眼间,又快到春节了。

锦城今年特别的冷,窗外飘着纷纷扬扬的大雪,有小孩在医院的公园里丢雪球,嬉闹着,奔跑着。

秦朗对着玻璃窗呵气,明亮的玻璃瞬间蒙了一层雾。

他伸了指尖在上面画了一个圆。

圆的中间是大大的笑脸。

“乐乐啊,下雪了,我多想带你出去看看……”

秦朗嗓音黯然。

在他不知道的身后,凌乐乐的指尖在轻微的抖动。

下雪了,她也想出去看看,和顾以珩一起,牵了手在雪地里慢慢走,然后,一不小心就白了头。

……

陆西庭也经常来医院。

自从他和纪如萱订婚之后,两人再没了下文。

纪如萱三十六计,全部用遍,可是在陆西庭面前,没用。

凌乐乐昏迷的这段时间,陆西庭从来都是带勿忘我。

紫色,一束一束插满花瓶。

然后放上

(快捷键 ←) 上一页:183 乐宝,好好活着。(大结局十三)(2/3)章节列表下一页:185 因为要蜕变!(大结局十五)(2/3)(快捷键 →)